權利要求
1.礦山生產用隧道支護裝置,包括支護支撐機構(1)、運輸機構(2),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支撐機構(1)的上固定安裝有減震機構(4),所述減震機構(4)與所述運輸機構(2)活動連接,所述運輸機構(2)靠近所述減震機構(4)的一側可拆卸連接有清潔消音機構(3),所述清潔消音機構(3)包括防護殼(301)、固定塊(302)、連接索(303)、清潔塊(304)以及隔音塊(305),所述固定塊(302)的一側固定安裝在所述防護殼(301)的一側,所述連接索(303)活動連接在所述固定塊(302)上,所述隔音塊(305)固定粘接在所述防護殼(301)內側,所述清潔塊(304)固定粘接在所述隔音塊(305)遠離所述防護殼(301)的一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礦山生產用隧道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機構(4)包括枕木(401)、支撐塊(402)、橡膠墊(403)、減震降噪機構(404)以及鐵軌(405),所述橡膠墊(403)固定粘接在所述支撐塊(402)的一端,所述支撐塊(402)位于所述橡膠墊(403)的一側與所述枕木(401)固定連接,所述鐵軌(405)固定安裝在所述枕木(401)遠離所述支撐塊(402)的一側,所述減震降噪機構(404)設置在所述支撐塊(402)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生產用隧道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防護殼(301)通過所述連接索(303)固定連接,兩個所述防護殼(301)包裹在所述鐵軌(405)上,所述清潔塊(304)用于清掃所述鐵軌(405)上的灰塵,所述隔音塊(305)為隔音海綿。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礦山生產用隧道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減震降噪機構(404)為碎石塊,且碎石塊的直徑尺寸均相同,所述減震降噪機構(404)用于為所述枕木(401)提供支撐。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礦山生產用隧道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護支撐機構(1)包括第一環形支撐架(101)、固定孔(102)、連接塊(103)、固定壓塊(104)以及第二環形支撐架(105),所述固定孔(102)均勻等距開設在所述第一環形支撐架(101)上,所述第一環形支撐架(101)與所述第二環形支撐架(105)通過所述連接塊(103)固定連接,所述連接塊(103)固定焊
聲明:
“礦山生產用隧道支護裝置”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