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
1.一種露天礦山工程施工用電動平地機,包括平地機本體(1)和礦石破碎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礦石破碎裝置包括:
碎石組件(2),固設在所述平地機本體(1)的車頭;
排料組件(3),裝設在所述排料組件(3)的底部;
送料組件(4),固設在所述碎石組件(2)遠離平地機本體(1)的一側,所述送料組件(4)與所述排料組件(3)靠近頂部的一處連通,所述送料組件(4)與排料組件(3)和碎石組件(2)傳動連接;
引料框(5),可拆卸連接設置在所述送料組件(4)遠離碎石組件(2)的一側,所述引料框(5)與所述送料組件(4)靠近底部的一處連通,且所述引料框(5)遠離送料組件(4)的一側固設有聚料鏟(6);
其中,聚料鏟(6)將石土通過引料框(5)引入送料組件(4)內,通過送料組件(4)將石土送入碎石組件(2)中,通過碎石組件(2)將礦石和土塊破碎成顆粒狀至排料組件(3)處,通過排料組件(3)根據平地機本體(1)轉向方向進行排料,以提高平地機本體(1)對礦石路段的鏟平效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露天礦山工程施工用電動平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碎石組件(2)包括:
箱體(7),所述排料組件(3)設置在所述箱體(7)的內底,所述箱體(7)的旁側均開設有與排料組件(3)連通的出料口(8),且所述箱體(7)靠近送料組件(4)一側的頂部開設有進料口(9);
兩個破碎輥(10),均轉動連接設置在所述箱體(7)的內部,每個所述破碎輥(10)的一端均穿過所述箱體(7)固設有第一齒輪(11),兩個第一齒輪(11)嚙合,且其中一個所述破碎輥(10)的另一端與所述送料組件(4)傳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露天礦山工程施工用電動平地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料組件(3)包括:
安裝板(12),固設在所述箱體(7)靠近內底的一處,所述安裝板(12)的兩端分別固設有弧形防漏板(13),每個所述弧形防漏板(13)均與所述箱體(7)的底部相切,且所述弧形防漏板(13)分別靠近所述出料口(8)設置;
伸縮板(14),呈傾斜狀態設置在所述箱體(7)的內部,所述伸縮板(14)的一端與所述安裝板(12)的頂部滑動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箱體(7
聲明:
“露天礦山工程施工用電動平地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