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軸(6);
第一驅動單元(2),具有轉動面,所述第一驅動單元(2)通過所述轉動面與所述主軸(6)連接,所述轉動面與所述主軸(6)的軸線平行設置,所述第一驅動單元(2)適于帶動所述主軸(6)繞平行于所述轉動面所在平面轉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單元(2)包括回轉減速機,所述回轉減速機的所述轉動面與所述主軸(6)的軸線平行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主軸連接部(1),其第一端與所述主軸(6)固定連接,其第二端與所述回轉減速機的所述轉動面固定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延伸臂(4),所述延伸臂(4)的第一端與所述主軸(6)連接,并朝向垂直于所述主軸(6)的軸線方向延伸;
第二驅動單元(3),同時與所述主軸(6)和所述延伸臂(4)連接,所述第二驅動單元(3)的轉動軸線與所述主軸(6)的軸線平行設置,且所述第二驅動單元(3)適于與所述主軸(6)發生相對轉動,并帶動所述延伸臂(4)繞所述主軸(6)的軸線轉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單元(3)包括馬達,所述馬達的輸出軸與所述主軸(6)的軸線平行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延伸臂(4)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延伸臂(4)之間經由至少一根連接桿(5)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延伸臂連接部(11),其第一端與所述馬達固定連接,所述延伸臂(4)經由所述延伸臂連接部(11)與所述主軸(6)活動連接;
所述延伸臂連接部(11)適于在所述第二驅動單元(3)的驅動下,帶動所述延伸臂(4)繞所述主軸(6)的軸線轉動。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抓手(8),與所述延伸臂(4)固定連接,并設置于所述延伸臂(4)遠離所述主軸(6)的一端。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上卸桿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抓手驅動單元(9),設置于所述延伸臂(4)上,并適于驅動所述抓手(8)動作。
10.一種水平定向鉆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大梁;以及如上述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上卸桿裝
聲明:
“上卸桿裝置及水平定向鉆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