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要求書: 1.一種石油礦山鉆井用斜井鉆機,包括用于石油礦山鉆井的動力站總成(7),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站總成(7)的底部前后端均轉動設置有起塔油缸(12),兩個所述起塔油缸(12)的頂部之間轉動設置有桅桿(8),所述桅桿(8)的左側下部固定設置有鉆井底座(16),所述鉆井底座(16)的左側下部設置有第一套管夾鉗(1),所述鉆井底座(16)的左側下部且位于第一套管夾鉗(1)的右側設置有第二套管夾鉗(2),所述鉆井底座(16)的左側下部且位于第二套管夾鉗(2)的右側設置有第一鉆桿夾鉗(3),所述鉆井底座(16)的左側下部且位于第一鉆桿夾鉗(3)的右側設置有第二鉆桿夾鉗(4),所述鉆井底座(16)的左側中部設置有駕駛室(5),所述駕駛室(5)的頂部設置有機載吊車(6),所述桅桿(8)的底部左側固定設置有地錨座(9),所述動力站總成(7)的底部設置有履帶底盤(10),所述桅桿(8)的上部中間設置有動力頭推拉小車(13),所述動力頭推拉小車(13)的上部固定設置有動力頭(11),所述桅桿(8)的下部右側轉動設置有輔助支撐頂桿(15),所述桅桿(8)的底部左右兩側與地錨座(9)的頂部之間均通過繃繩(17)固定連接,所述桅桿(8)的前端下部設置有踏板組件(18)。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石油礦山鉆井用斜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桅桿(8)的下部左側與動力站總成(7)的頂部左側轉動連接,所述動力站總成(7)的底部右側設置有支腿(1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石油礦山鉆井用斜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組件(18)包括若干踏板本體(181),若干所述踏板本體(181)的下部均轉動連接在桅桿(8)的底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石油礦山鉆井用斜井鉆機,其特征在于:若干所述踏板本體(181)的頂部之間轉動設置有調節扶桿(18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石油礦山鉆井用斜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扶桿(182)的上下端均固定設置有限位盤(183),所述桅桿(8)的前端上下部均開設有若干定位孔(184)。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石油礦山鉆井用斜井鉆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盤(183)與對應定位孔(184)之間通過定位螺栓(185)螺紋連接。
說明書: 一種石油
聲明:
“石油礦山鉆井用斜井鉆機”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我是此專利(論文)的發明人(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