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廢氣處理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活性炭吸附直燃再生設備及VOCs廢氣處理方法。本發明所述的活性炭吸附直燃再生設備,不但能利用活性炭有效處理有機廢氣,廢氣處理后達到國家排放標準;而且所用的活性炭飽和后能夠再生,以達到活性炭的循環利用,并且無二次危廢物體產生,不產生二次污染;而且設備結構簡單,運行成本低,占地面積小、一次性投入低,且運行安全。
聲明:
“活性炭吸附直燃再生設備及VOCs廢氣處理方法”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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