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在氣化過程中從有機廢棄物或生物質制造燃料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燃燒有機廢棄物或生物質,并回收氣化殘余物。所述方法包括至少以下步驟:將有機含水廢棄物或生物質(M;M1)送入燃燒室(1);也將含氧加壓再生氣體(G)送入所述燃燒室(1);在過程中不加外部氧源或加熱,在燃燒室中保持連續加壓燃燒過程,以便利用0.1-1化學計量氧含量的氧含量進行有機廢棄物或生物質的燃燒,保持燃燒的氧和過壓和在燃燒室(1)中產生的熱量完全從再生氣體熱解和/或從燃燒室中送入的含水有機廢棄物或生物質(M;M1)熱解和從供應物質(M1)和再生氣體(G)之間的氣化反應得到;去除燃燒室(1)中進行的連續氣化過程中產生的灰分(A),并將從氣化過程得到的燃燒氣體與燃燒氣體中包含的固體顆粒一起引導到分離過程;在分離過程中,使燃燒氣體(S)的溫度降到低于燃燒氣體中包含的化合物的閃點(Fp)和低于水冷凝點,去除燃燒氣體(S)中包含的冷凝水(W),從燃燒氣體(S)回收液體燃料(M;M4),并將燃燒氣體中包含的再生氣體(G)完全或部分引導回到燃燒室(1)。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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