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玻璃纖維生產污水的深度處理方法,包括:預處理步驟:過濾符合廢水排放標準的污水,去除其中的懸浮物和膠體顆粒;超濾步驟:將上步得到的污水通過第一水處理膜,去除上步剩余的懸浮物,并降低可溶物的含量;反滲透步驟:將上步得到的污水通過第二水處理膜,降低其硬度和CL-含量,得到軟化水。本發明提供的方法使符合排放標準的廢水轉化為軟化水,能夠再利用。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深度處理設備,包括能夠進行預處理步驟的多介質過濾器、能夠進行超濾步驟的超濾裝置和能夠進行反滲透步驟的反滲透裝置;上述各個裝置均與夠控制其工作和停止的控制系統相連。本發明提供的設備能夠使符合排放標準的廢水轉化為能夠重復利用的軟化水。
聲明:
“用于玻璃纖維生產污水的深度處理方法和設備” 該技術專利(論文)所有權利歸屬于技術(論文)所有人。僅供學習研究,如用于商業用途,請聯系該技術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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